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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28365-3652016年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委机关  更新时间:17-09-01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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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bile28365-365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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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mobile28365-365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mobile28365-365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mobile28365-365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mobile28365-365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划,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执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上级有关基本药物采购、派送和使用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8、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10、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2、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各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承担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9、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2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构成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1个,包括:mobile28365-365、宜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宜春市人民医院、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宜春市第五人民医院、宜春市第七人民医院、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春市中心血站、宜春市紧急救援中心、宜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具管理站。 本部门年末编制人数1801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5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64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1465人、自收自支68人。年末实有人数2019人,其中:在职人数1395人,包括行政人员53人、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37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51人、差额补助事业人员1122人、自收自支32人;离退休人员624人,其中: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616人。

  第二部分 mobile28365-365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09892.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6394.41万元,较上年增长3.28 %;本年收入合计93336.32万元,较上年增长13.17%,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经费增加以及医疗机构事业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8249.10万元,占19.55%;事业收入71224.37万元,占76.3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3862.84万元,占4.1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109892.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2211.10万元,较上年增长7.87%,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以及人员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4208.31万元,较上年下降13.33%,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7263.88万元,占83.79%;项目支出14947.22万元,占16.2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42.66万元,决算数为204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5.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63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94万元,一般公共支出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万元,其他支出19.5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01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3671.36万元,较上年增长1.62%,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52633.84万元,较上年增长12.79%,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42.17万元,较上年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增加。基本建设支出6467.02万元,债务利息支出907.34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4.73万元,决算数为179.88万元,完成预算的46.7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0.2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46万元,决算数为81.34万元,完成预算的39.7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4.86%。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27万元,决算数为98.54万元,完成预算的54.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9.18%。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减少公车使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2633.84万元,其中:办公费288.40万元,印刷费142.41万元,咨询费3.05万元,手续费113.72万元,水费124.82万元,电费759.44万元,邮电费106.20万元,取暖费33.42万元,物业管理费403.43万元,差旅费244.84万元,维修(护)费1477.49万元,租赁费230.77万元,会议费23.15万元,培训费463.19万元,公务接待费112.36万元,专用材料费37876.62万元,专用燃料费137.66万元,劳务费1159.28万元,委托业务费1583.06万元,工会经费307.09万元,福利费177.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万元,其他交通费107.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25.10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8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17万元。授予中小微型企业合同金额613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9%,其中:授予小微型企业合同金额272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04%;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3413.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15%。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辆、小型载客汽车3辆、越野车4辆、其他用车3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疾病紧急救治、医院救护、采供血、卫生监督及其他医疗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04台(套),其中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4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46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宜春市卫生计生委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2016年宜春市卫计委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向市财政局报送了《关于开展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2016年宜春市卫计委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2016年度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表、单位领导班子有关绩效考评会议纪要、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2016年宜春市卫生计生委预算绩效管理自评总结、宜春市中心血站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宜春市中心血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宜春市人民医院2016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宜春市人民医院2016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报告。

  第三部分 mobile28365-365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是预算单位用于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方面的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是预算单位用于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是卫生、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是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儿童医院(项):是卫生、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儿童疾病治疗的医疗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是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是卫生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机构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是卫生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是卫生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是卫生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是卫生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是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是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是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是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是其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方面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mobile28365-3652016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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