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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卫党发〔2018〕13号关于曾亚敏等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更新时间:18-02-05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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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廖书灵等同志任职征求意见的函复》(宜组函〔2018〕6号)文件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决定:

  曾亚敏同志聘任为宜春市健康教育所副所长(聘任期三年);

  吴昕同志任宜春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科员。

  中共mobile28365-365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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