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单位概况 | 政务公开 | 业务工作 | 网上办事 | 互动交流 | 友情链接
   今天是:
 信息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业务工作>>>医政医管>>>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2017年精神疾病专业质量与安全管理督导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17-11-24 15:24:00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宜卫医字2017171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

为全面了解我市精神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医院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市精神卫生机构专科建设及行业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精神疾病专业质量与安全管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全市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设有精神科的医疗机构)。

二、督导内容

    《宜春市精神疾病专业质量控制医疗机构管理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

三、督导形式

本次督导由我委委托市精神疾病专业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具体

实施,采取现场查看及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时间

2017111日至113日。

五、人员分组

    由宜春市精神疾病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专家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2)

六、其它事项

1.请各地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专家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质量与安全督导工作,要以严谨和

负责的工作态度,对督导的情况认真做出评价,形成书面材料交市精神疾病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汇总。督导结束后分析督导结果,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以书面形式向报委。

3.督导专家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纪律。

4.请被检单位及时联系本区域的督导组长,检查过程中安排相关人员陪同专家开展实地督导。

5.督导检查期间专家成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 1.《宜春市精神疾病专业质量控制医疗机构管理标准(试行)2.督导检查安排表

 

mobile28365-365

20171024

 

 


附件1

宜春市精神疾病专业质量控制医疗机构管理标准(试行)

一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科(住院)标准

序号

评价项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分标准

扣分及理由

实得分

1

床位设置

1分)

查看原始文件和现场

1

精神科住院床位总数2069张。少于20张不得分。

 

 

2

科室设置

9分)

查看原始文件和现场

2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门(急)诊、2个以上精神科病区,男女病区分开。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7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超声波室、病案室。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3

人员配备

18分)

查看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卫技人员资格原件,看注册执业地点是否相符和现场查看排班表及运行病历

5

(一)每床至少配备0.40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少1名,扣0.5分,扣完为止。

 

 

4

(二)至少有3名注册精神专科医生,至少1名具有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少于3名,不得分,无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不得分。

4

(三)至少有6名以上注册护士。<6名,不得分。

5

(四)执业范围、地点符合:医生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相符。护士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执业地点相符。卫技人员必须取得资格证书(包括药剂师、化验、X光、心电图、脑电图等),执业地点相符。随机抽查5人。一人执业范围、地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否决指标

★无证行医

4

房屋建筑

10分)

查看资料和现场

2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少于35平方米,不得分。

 

 

2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2

(三)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不少于2平方米。少于2平方米,不得分。

2

(四)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病医院要求,不符合不得分。厕所、洗浴室要分开,不符合扣1

2

(五)有室内活动场所、集中用餐场所、座椅。无室内活动场所扣1分,无集中用餐场所扣1分,无座椅扣1分,扣完为止。

5

设备配备

9分)

查看资料和现场

5

(一)急诊及基本设备:供氧装置 呼吸机 电除颤仪 洗胃机 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 心电监护仪 自动生化分析仪  X光机  B超。急救物品完好率100%每少1个扣0.5分,扣完为止。

 

 

2

(二)专科设备:脑电地形图仪 脑功能治疗仪。每少1个扣1分,扣完为止。

2

(三)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病员服 2套。床单元设备不齐全不得分。

6

医疗护理安全质量

46分)

查看原始文件、医院报表及登记本和现场抽查考核

3

(一)制定医疗护理质控方案,按方案每月开展医疗质量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有医院开展医疗质量检查、考核、评估、分析、整改的相关资料。无,不得分,不全,每项扣1分。

 

 

8

(二)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核心制度执行到位。无,不得分,不全,每项扣1分。

5

(三)医院制定有医疗护理操作流程和标准,有对规范、流程、标准学习培训的记录。无,不得分,不全扣1分。现场抽查医师及护士各一名考核基本技能操作,一名不合格扣1分。

2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门诊处方合格率≥95%随机抽查门诊处方50份。每少5%,扣0.5分,扣完为止。

4

(五)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5%;治愈好转率≥80%90%≤病床使用率≤110%每少(超)5%,扣1分,扣完为止。

3

(六)平均住院日56。每多1天,扣0.5分,扣完为止。

3

(七)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危急值规范处置达100%无,不得分,不达标,扣1分。

3

(八)医院感染质控

1.有专/兼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无,不得分。

2.手卫生设施齐全,手卫生知识知晓率100%,手卫生正确率≥95%无,不得分,不达标,扣0.5分。

3.传染病登记报告漏报为0无,不得分,不达标,扣0.5分。

4

(九)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率(五个病种)入组率≥30%;入组完成率≥50%。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十)患者风险评估率达到100%(风险评估、疾病特点评估、护理等级评估、用药评估、疗效评估、MECT术前治疗风险评估、出院前社会功能评估)。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6

(十一)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各随机抽查运行病历及归档病历各5份。病案首页填写完整性100%1份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否决指标

★落实患者安全目标,无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

7

发病报告及出院信息

7分)

查看原始文件、资料和现场

3

(一)按照《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卡》,要求填写患者信息完整、准确,并录入信息系统。无,不得分,不全或未及时录入,每例扣1分。

 

 

4

(二)按照《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信息单》,要求填写患者信息完整、准确,并录入信息系统。无,不得分,不全或未及时录入,每例扣1分。

 

 

 

附件2                                         督导检查安排表

分组

专家名单

督查区域

一组

组长:冷小兵(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联系电话:13907958292

成员:刘  琴(宜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科员)

  红(江西康宁医院副院长)

      卓小红(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科长)

高安

奉新

靖安

二组

组长:廖  波(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助理)  联系电话:13907058679

成员:吕  超(宜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医疗服务与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科长)

  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质控科科长)

      郭晓玉(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丰城

樟树

三组

组长:张大文(江西康宁医院副院长)          联系电话:13576584875

成员:谭震根(宜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医疗服务与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副科长)

  剑(丰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

      彭玉琴(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

宜丰

铜鼓

上高

万载

备注:请各专家于2017103116:00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九楼会议室报到,参加督导准备会。  

 联络员:曹  13672271804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主办:mobile28365-365    
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西座8-9楼 邮编336000   联系电话:0795-3224926
技术支持:宜春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赣ICP备14003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