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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宜春市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16-03-15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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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宜春市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

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和全省药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改革方向,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健全完善药物政策体系,实施科学精准监管,有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治理能力。

一、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运行机制。着力巩固政府办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有序拓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农垦及林业等系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比例,提高基本药物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促进健康公平。抓住投入补偿、采购供应、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措施,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强化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考核结算,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落实资金拨付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政策。

二、全面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面向消费者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政策,开展服务群众合理用药教育。建立处方点评与合理用药培训相互促进机制,利用合理用药培训基地和网络教学平台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建立完善的处方点评各项规章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推进处方点评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管,定期公示处方点评结果,完善褒奖和惩罚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药品配备使用监测评价制度,控制不合理药品费用支出。推动基层建立处方点评工作标准化和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处方点评内容从门诊处方向住院病历深入,开展处方点评机构从乡镇卫生院向村卫生室延伸,逐步实现处方点评工作基层全覆盖。

三、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升药品服务监管能力。健全多部门参与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保障急抢救药品、短缺药品、低价药品、儿童用药扶持政策。加强对短缺药品供应开展实时监测和预警,协调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短缺问题。加强对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及时配送监管,构建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行为共防共治机制,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完成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验收,推进药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市县人口卫生信息系统与省药品采购平台对接。

四、深化基层路径管理改革,推进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以推进2型糖尿病基本诊疗路径管理为突破点,探索按路径病种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继续落实省政府民生工程安排的目标任务,扩大路径实施范围,深化路径知识培训,开展以路径管理质量和数量为对象的绩效考核,建立完善推进基层路径管理和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制度,加强临床路径监测评估和考核应用。扩大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定额付费改革试点范围。

五、加强药学队伍建设,提高药学队伍整体水平。健全各地药政管理机构,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作风好的药政管理专业队伍。加强药政管理干部培训和交流学习,增强大卫生观念、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提升对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提升行政效能。落实药学人才发展政策,从数量、质量和结构上全面提升全市药师队伍素质。提高每千人口药师数量,优化专业结构,逐步达到规定的标准。加大推进医疗机构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和使用力度。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学人员的帮扶、支持。

六、统筹协调做好其他药政工作。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督导,发现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将药政工作落到实处。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医改目标任务和省政府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对全市建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个环节的政策、措施、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价考核,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协助做好阳光医药网上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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