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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17-11-02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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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18年宜春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的项目应充分体现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应配合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面向基层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确有帮助和提高。对卫生科技人员确能起到开拓思维、扩展视野、增长学识、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的实际作用。

二、项目内容范围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专题讲座学习班(含培训班等)两类,可从以下范围选题:

(一)临床医学(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学科、皮肤病学科、传染病学、精神病学、影像医学、急诊医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药学、中医学、护理学等。

(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侧重对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卫生应急处置、监督及医护人员的职业

防护等内容。

(三)新卫生法规和政策、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医学人文等方面的知识。

(四)科技成果项目:2017年以来通过市科技局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或新技术引进验收项目。

三、项目形式要求

2018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提倡扩展项目形式,请各单位在组织申报工作中,除传统的项目形式专题讲座和学习班、培训班外,可组织部分病案讨论、读片讨论等,作为市级继续医学教育的专题项目进行申报。所有形式的项目除了体现新的知识以外,请注意把握项目的学习有一定的听众面,注意项目内容尽量选择常见、多发病中的典型或特殊病案。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2018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填写《宜春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分管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本辖区的申报材料,经初审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学会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申报材料须经本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同上)。截止日期为20171130日。

 附件:1、宜春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专题讲座)申报表

2、宜春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班)申报表

          32018年宜春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专题讲座申报汇总表

            42018年宜春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班申报汇总表

          5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宜春市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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