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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17-2020年)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18-03-10 0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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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2017-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紧急医学救援“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江西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江西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17-2020年)》等,结合宜春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为导向,树立卫生应急底线思维和全局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根本,依靠科技进步,依法推进我市卫生应急工作全面、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宜春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平急结合、预防为主。坚持预防和处置相结合,把保障公众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减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健康损失和社会危害。

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照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本级重点任务清单,纳入卫生绩效考核内容,并分步实施。

共享资源、合理布局。充分共享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队伍、信息、基地、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有机整合和合理布局,提高整体和分区域的卫生应急反应能力。

依靠科技、先行先试。采用国内外成熟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装备保障、指挥决策、应急处置和恢复评估等先进技术,兼顾先进性和实用性,以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标准和规范体系,实现卫生应急工作依法、科学、规范、统一。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履行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应急工作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主体转变,形成强大合力。

三、规划目标

紧紧围绕“一体两翼”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发展思路,切实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以科学防范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为落脚点,进一步推动卫生应急依法管理,不断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多方协作和社会参与的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规范化、信息化、法制化、科技化的卫生应急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指挥统一、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反应灵敏、科学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卫生应急体系,卫生应急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卫生应急社会协同能力进一步增强,卫生应急素养明显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卫生应急科学化管理

1、健全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并落实卫生应急工作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本辖区和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成立卫生应急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和岗位职责,做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职责。

2、规范卫生应急预案管理。遵循“风险管理”的理念,规范预案编制流程,实行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根据形势任务变化要求,及时制订和更新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各级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各县(市、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应结合本单位职责和风险评估结果,以实用为目的、实战为基础,编订机构内部卫生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评估,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3、完善卫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领导、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做到共享共建联动互助。重点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专项指挥部的协调、联动,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平时和应急状态下的工作内容、协作方式,重点加强事件源头防范、规范处置、培训演练交流等合作,实现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互补、信息资源共享、应急措施联动,提升事件应对和处置效能。

4、加强卫生应急专家队伍建设。遵循"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主动参与"的原则,广泛吸纳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充实完善全市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和调用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指导作用,提高应对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

   (二)着力推动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

1、加快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立足长远,细化标准和工作流程,以问题为导向,分步实施,推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卫生应急有序发展。2020年末,100%的县(市、区)完成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

2、进一步推进卫生应急示范县创建。坚持卫生应急工作“政府领导,卫生计生牵头,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卫生应急示范县的创建,突出政府在卫生应急工作的主体地位,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拓宽保障渠道,增加经费投入,形成示范县建设的长效机制。科学制订创建标准,定期考核评价,总结经验,扩大示范效应。突出动态管理和总量控制2020年前丰城市、樟树市、奉新县须通过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考核验收,其它非国家、省卫生卫生应急示范县的县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着力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1、推进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通过共建共享卫生应急资源,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市级紧急医学救援队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加快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应急人员动态管理,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队伍日常管理和应急调动机制。全市基本形成卫生应急1小时快速响应圈,卫生应急现场规范处置率达100%。以辖区内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为基础,突出卫生应急队伍和站点建设,探索建立乡镇卫生应急队伍。

2、推进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按照分类设置、分级管理的原则,科学制定卫生应急装备标准。按照实用和必须的原则,逐步实现卫生应急队伍装备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适应特大灾难灾害时的卫生应急处置需要,提高各级卫生应急队伍的现场处置能力和极端条件下卫生应急快速反应能力。至2018年我市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合格率达100%,至2020年县(市、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合格率达100%

3、强化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以实战为背景,通过构建突发事件模拟场景,制订完善卫生应急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实施培训演练,逐步建立健全层次分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卫生应急培训演练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卫生应急队伍在极端条件下的生存和处置能力。市、县(市、区)级每年开展1次专项卫生应急演练。

4、强化卫生应急人才培养。培养一批市、县(市、区)卫生应急专家和骨干,形成卫生应急专业人才库,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事件卫生监督等各项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到2020年末,市、县(市、区)卫生计委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县级以上卫生应急管理和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100%乡镇和社区卫生应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80%以上

  (四)着力提升卫生应急技术水平

1、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以现有系统为依托,优化提升已有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共享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监测系统信息。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和机制,市、县(市、区)两级每月定期开展日常风险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其他突发事件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及时开展专题风险评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

2、加强卫生应急检测能力。提高现有市、县(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部门实验室卫生应急检测能力,完善应急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推进病原微生物、化学、实验室快速检测方法培训,着重提高不明原因疾病、新发传染病、有毒物质的实验室检测鉴定能力和突发事件现场病因快速调查能力,为突发事件的快速高效处置提供技术支撑。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和病原体快速排查能力达到国家要求。市级实验室具备48小时内完成人感染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非典”和鼠疫等重点病原体的检测;县(市、区)级疾控机构具备规范采集突发急性传染病检测样本的能力。

   3、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推动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拨等制度。按照统一规划、分级投入、分级储备、省级统筹的原则,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合理确定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重点加强抗洪救灾、重大传染病、职业中毒、化学中毒、造成群体性伤亡的灾害事故等所需器材、药品、疫苗等的储备,形成物资储备合理、调拨迅速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五)着力推动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

1、升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实现卫生应急信息化管理。与省卫生计生委、市政府等指挥系统无缝连接,探索建立与气象、地震、公安、交通等其他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强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联防联控,实现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和指挥与决策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规范化。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急指挥中心完成升级改造,万载县、上高县、袁州区等国家和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的支持,完成应急指挥中心的升级改造。

2、整合现有卫生信息资源。发挥医疗机构远程诊疗信息系统和院前急救120指挥系统信息的优势。充分利用全市远程医学诊疗网络,提升现场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推进市级、县级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建设。完善院前急救机构应急平台建设,市级院前急救机构系统与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信息驳接。 步实现市、县两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和120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突发事件伤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第一时间进行专家会诊,第一时间反馈信息和指挥决策。

 3、共享医疗卫生信息大数据平台。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卫生应急队伍、救援基地网络、专家库和实验室网点信息,建设以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急指挥中心为枢纽,覆盖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院前急救机构和应急队伍等节点的卫生应急综合平台体系。

   (六)着力实施卫生应急网络化建设

1、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地建设。按照《江西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赣卫应急字[2016]17号)的要求,分步完成综合类、烧伤救治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类、中毒救治类、核辐射救治类、儿科创伤救治类、应急心理干预和中医救治类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基地的培训、演练、科研、救援、宣传、指导、督导等职能,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

2、探索市级突发事件处置区域中心建设。根据地理区域、交通状况、人口生产要素分布、产业布局和突发事故特点等情况,依托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院前急救机构,积极推进市级区域突发卫生事件处置中心建设,有效提升第一时间的现场救援处置能力。

(七)着力推进卫生应急交流合作与学科建设

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领域的合作、交流和联合演练的活动,学习借鉴卫生应急的有益做法与经验,引进先进的理论、技术、设施与管理模式,提高突发事件准备和处置水平。积极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在科技计划中支持相关技术科研,支持突发急性传染病、职业中毒、紧急医学救援领先学科建设。

()着力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卫生应急

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坚持鼓励支持、引导规范、效率优先、自愿自助原则,积极推动卫生应急志愿者服务体系发展,有效利用社会救援组织和民间救援力量。与红十字会、教育等部门和民间救援组织进行深度合作,拓展卫生应急社会动员内涵,逐步将学校、社区、企业、社会力量纳入卫生应急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卫生应急宣传“五进”活动,普及卫生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逐步形成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九)着力提升全民卫生应急素养

通过多种方式,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利用各类载体,加强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卫生应急的氛围。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推进卫生应急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提高卫生应急知识的覆盖率、知晓率和公众行为改变率,提升全民的卫生应急行为素养。组织编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众宣传教育材料,与新闻媒体建立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广泛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增加全社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心理健康促进,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末,覆盖受众人数占辖区居民人口比例、居民卫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全市居民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达30%以上。

   (十)着力推进卫生应急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卫生应急精神,开展年度最美卫生应急人物评选和专项卫生应急救援活动先进表彰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卫生应急战线的感人事迹,进一步激发卫生应急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归属感。积极探索卫生应急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建设,开展卫生应急文化建设研讨,鼓励支持卫生应急文化活动,提炼卫生应急精神,设立卫生应急展示厅,适时开展书法美术作品评比、篮球比赛和大型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着力提升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地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完善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机构建设,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加大规划实施的行政推动力度,保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分层次、有步骤实施,保障各项建设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经费投入

各地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将卫生应急管理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优先安排领域,将卫生应急建设规划的项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经费的投入,并建立长效的投入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拓宽卫生应急保障渠道,建立保障机制。要提高卫生应急专业人员待遇,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三)强化配合衔接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树立规划统揽全局的意识,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编制本级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尽快建立覆盖全市的完备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配合与协调机制,充分用好存量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障规划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卫生应急体系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机制,对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工作督查考核通报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卫生计生委将定期组织督查,在2020年进行终期评估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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