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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计生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18-06-21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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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计生系统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电动自行车给日常工作生活带来方便,但是,不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也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为规范系统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生产安全,根据省安委会《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不良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随意停放情况,重点推进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消防意识明显增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治理重点及工作措施

(一)做好摸底登记。做好单位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登记,查处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私自改装、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不悬挂车牌,超过使用年限等违规行为。检查对象包括在职职工、物业服务人员、基建工地建筑人员、实习人员、规培人员、学生、家属区居民,车辆包括上下班用电动自行车、单位安全保卫巡逻用车、配送车(药物、设备)、保洁用车、送餐车等。各地各单位电动自行车摸底统计情况形成台账。

(二)规范停放充电。制定本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消防通道、急诊绿色通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区域停放充电,导致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落实充电安全保障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中规范的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灯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全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控系统,并加强日常巡逻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组织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不停放在安全规定场所,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破损,擅自乱拉乱接充电线路、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教培训。运用各类媒介,在宣传板、提示板张贴相关宣传海报,广泛宣传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在单位职工会上常提醒,常警示。持续开展“一警六员”消防技能实操实训,物业服务人员,临时工作人员也要开展和参与应急演练,做到全员参与,人人知晓,提高逃生自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器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环节,有序开展整治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各地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工作巡查及综合督查检查内容。明确部门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二)严格日常督查。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加强对建筑工地、家属区、物业办公场所、实习生楼等容易忽视的场所的督促检查。综合治理期间,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甚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相关人员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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