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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上半年妇幼健康行动计划项目和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市级督导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妇幼科  更新时间:16-09-26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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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市管有关医疗机构:

  为推动我市妇幼健康行动计划项目落实,全面掌握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我委于4月底开展了2016年上半年市级综合督导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4月底,我委组织了行政管理、证件管理、妇幼保健和产儿科等专家,对全市10个县市区开展了综合督导。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个人操作考核、专家点评、现场反馈等方式,重点评估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妇幼工作的组织管理、项目进展及母婴保健三证管理等情况。

  二、工作进展

  (一)重大公共卫生计生项目实施情况。各地认真落实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召开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会议,下发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制定下发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计生项目实施方案和任务数分配。铜鼓县下发了妇幼工作考核方案;奉新县、铜鼓县举办了全县母婴阻断项目培训班;宜丰县针对2015年市督导组的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和整改;上高县、宜丰县对妇幼重大卫生计生项目进行了一季度督导;靖安县、铜鼓县、宜丰县于4月中旬启动了宫颈癌项目普查,靖安县宫颈癌项目覆盖普查到了每一个村,普查质量较高;万载县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宫颈癌防治项目实施通知;高安市、靖安县严格规范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经费,相关工作人员补助经费基本落实。

  (二)预防出生缺陷工作开展情况。市卫计委年初已下发了《宜春市预防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考评办法》,并将于年终对各地预防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进行评比,各县市区能够迅速布置,积极作为,加大宣传教育和工作推动力度。袁州区制定了预防出生缺陷考核方案;铜鼓县积极发挥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网络功能服务妇幼工作,主动筑牢预防出生缺陷工作基础;丰城市依托乡村两级计生办和计生专干进行叶酸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良好,1-5月份樟树市、奉新县、袁州区、高安市、铜鼓县和丰城市优检率在60%以上;各地婚检率和新筛率稳中有升,1-4月份樟树市、万载县、上高县和铜鼓县婚检率在90%以上;1-5月份樟树市、奉新县、高安市和靖安县新筛率在90%以上。

  (三)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服务两孩政策落实情况。各地积极开展高龄孕产妇“五个一”活动,开设了高龄孕产妇咨询门诊、设立了高龄孕产妇温馨引导板、举办了高龄孕产妇健康教育讲座等。靖安县邀请了省妇保院专家为高龄妇女进行授课;奉新县在人流密集区开展了高龄备孕保健宣传活动,同时加大力度扶持妇幼保健机构,把握资源整合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县妇保院业务用房,加大设备投入;上高县、奉新县、铜鼓县产科急救中心医护人员的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后出血和子痫等应急技术现场考核中表现优良;万载县出台有效措施降低剖宫产率。

  (四)三证管理情况。各地能够做到制度健全,监管到位,有专人负责,职责明确,由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发放证件的县市区均出示了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委托书。能够逐级申报订购、发放制度。能够规范管理,严格补发。《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有专人负责,按补发程序管理。各地各机构建立台账,按规范要求实行发放管理,每年不定期开展了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情况的督查,并进行通报。

  三、存在问题

  (一)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资源整合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资源整合工作还未启动,有的县市区虽已启动但进展较慢,与上级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计生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有的地方项目实施方案未下发。督导发现,樟树市、宜丰县、丰城市和高安市公卫项目实施方案未全部下发,以致于未能将项目任务分发给项目实施单位,造成项目未启动,拖延项目进度;二是督导未到位。县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未按照省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管理要求,每季度一次,每年四次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工作。三是宫颈癌项目检查质量不高,检查方法仍处于初级水平,宫颈癌检查技术仍全部用醋酸、碘染色肉眼观察筛查,无细胞学检查人员;检查质控不到位,项目县检查的结果没有开展质量检查和评估,对初检单位督促指导不及时。四是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尚需完善。实施项目未启动,工作进度滞后,预防母婴传播知识了解、掌握熟练程度不够,相关工作人员补助经费未得到落实;奉新县母婴阻断项目有关资料提供不出来。五是孕产妇免费叶酸未得到及时服用和指导。叶酸发放只限于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县级其他助产机构未承担叶酸发放任务,靖安县人民医院没有张贴叶酸宣传画册,《江西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发放没有登记表,存在不规范使用。

  (三)服务高龄孕产妇服务能力亟待加强。一是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欠规范。县级助产机构领导对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产房设置不合理,不符合院感要求,产科门诊布局不规范,存在产科与妇科门诊共诊室、共检查室的现象。二是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不科学。没有按照要求对高危孕产妇进行科学判断,对高危孕产妇的分类、评估和专案管理分流不够,没有科学引导高危孕产妇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备孕,没有指导有高血压、高血糖等并发症的孕产妇科学安全就诊检查;部分县剖宫产率偏高。三是产科医生能力水平还存在差距。通过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医护人员现场考核,部分医护人员产科应急能力不足,对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后出血、子痫等病状考核不合格;樟树市产科急救中心产后出血病人子宫切除率较高,新生儿窒息复苏设备未处于随时备用状态;综合医院普遍存在产科门诊和妇产科病区的母乳喂养知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计生项目工作等内容的宣传氛围不够。

  (四)预防出生缺陷工作滞后。一是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还有差距。部分县市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还处于比较低水平,个别县1-5月份新筛率低于70%,部分县新筛率低于80%(见附件);部分乡镇助产机构新筛还存在盲区,未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机构还存在采血操作技术不规范问题,存在血滴过小、血滴重合等现象;采血机构对病人召回和随访不到位,存在召回时间过长、随访管理不规范等现象;采血机构血片送达不及时,影响筛查准确率。二是婚检工作开展不平衡。县级卫计主管部门认识不到位,宣传不到位,以致于影响婚检工作,丰城市1-5月份婚检率在60%以下;婚检质量控制不规范,检查项目存在漏项现象,婚检疾病检出率不高,婚检结果对婚育指导作用发挥不够;三是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还存在不足。部分助产机构在人群监测工作中未按照规定上报监测数据和资料,存在漏报情况,漏报率高达33.33%。四是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数量和质量有待于提高。个别项目县1-5月份完成率不到30%(见附件);部分县级免费优检项目和免费婚检项目还存在抽取两次血液的情况,未能做到两个检查项目整合优化;大部分县检验质量不高,第一次省级室间质评结果显示樟树市、丰城市为合格,其余县均为参评。

  (五)母婴保健“三证”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管理机构存在台账及明细表不规范现象,培训不到位,资料不齐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无出院记录复印件,未张贴《出生医学证》办理须知和流程图。二是医疗机构对于《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重视不够,人员变动频繁,签署《出生医学证明》不规范,保管不当,证件报废多,废证率高。三是民营医疗机构证章管理漏洞较大,普遍存在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偏低,培训不到位,法律意识不强,业务不熟练的现象,造成《出生医学证明》的资料不齐全,未及时整理成册,查询不方便,也不便于保存。四是铜鼓县没有做好《出生医学证明》软件数据备份工作,造成数据的丢失。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一是正视问题与不足。加快推进妇幼计生机构资源整合,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综合督导组提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充分认识实施妇幼健康行动计划项目和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是落实医改目标任务与母婴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履行政府职责的重要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形成部门配合、分工负责、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认真组织整改,加强项目管理。对受检单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限期整改,提出整改、反馈结果,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制定下发各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工作的监督考核,逐级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执行单位。规范服务流程、资金管理与使用。三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信息的收集和管理,落实项目信息报送人员,规范信息报送途径,确保信息报送质量。

  (二)规范项目管理,推动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目方案要求,规范各类项目工作。一是要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料、规范补助程序。二是加强预防出生缺陷干预,切实做好优生优育宣传,叶酸发放、婚检、免费优检、新筛、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落实,所有开展助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承担叶酸发放工作,稳步提高婚检、优检和新筛的质量和覆盖率,尽最大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三是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补助经费的落实,完善相关防护设施和物品发放。加强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的管理,调配好本辖区的需求和使用,确保所有乙肝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能及时得到免费注射。四是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省下发的新一版管理办法执行,加大培训力度,规范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各管理和存放出生证单位和机构要安装防盗铁门和窗;相关管理和签发人员要层层落实签订终生责任制承诺书;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证、章必须分开管理。

  (三)提高服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完善产科急救能力建设。为适应全面两孩政策的调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产科建设,建立健全产科急救转诊网络,完善规范乡至县转诊的绿色通道。各县市区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各地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服务基本标准》设置各功能区域,进一步规范产房和产科门诊功能的布局,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二是加强产科质量管理。要规范产科病历书写,规范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提高产科医疗质量。要加强乡级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转诊等管理工作。要严格把握剖官产指征,努力降低剖宫产率。三是提升服务能力。要加强人员培训,要强化产儿科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注重培训的实效,如新生儿复苏、产程处理和产后出血识别与处理、产科合并症的识别与处理等。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努力提高产儿科人员的服务水平。要加强项目工作培训。针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开展相应措施,充分利用项目培训资金,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妇女两癌检查、免费婚检、免费孕优检等项目进行培训,提高项目执行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要根据辖区年活产数,合理配置产儿科床位和医护人员。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大力宣传爱婴医院相关规定,提倡母乳喂养,重点宣传国家和省级的惠民政策,提高医务人员的认识,增强群众主动接受服务的意识,提高居民的知晓率,确保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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